山东省汽车行业协会(英文名称SHANDONG ASSOCIATION OF AUTOMOBILE MANUFACTURERS缩写为SAMA)1998年经山东省民政厅批准成立.是由山东省汽车行业的整车企业(含农用车、摩托车)、改装车企业、发动机和零部件企业、流通领域企业、科研院所以及汽车相关产业的企事业单位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组建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业组织。
  山东省汽车行业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国家法规和国家政策开展各项活动,受政府部门委托做好行业管理工作,协调同行业关系,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在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企业与用户之间起桥梁纽带作用,发挥行业优势,致力于振兴山东汽车工业。
  山东省汽车行业协会设立六个分支机构:技术管理工作委员会、规划发展工作委员会、信息统计工作委员会、人力资源工作委员会、市场贸易工作委员会、外事工作委员会,各个委员会设立办公室,由专职工作人员组织开展活动。创办会刊《汽车通讯》,设有若干栏目,宣传法规政策,推介新技术,介绍汽车行业动态,为政府和企业进行技术咨询和服务。
  山东省汽车行业协会现在会员单位300多家,由山东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党组书记、总裁孙建设任会长、法人代表,魏学勤任常务副会长兼任秘书长。
主要职能和任务:

  一、宣传、贯彻国家经济工作方针和汽车产业政策,承担政府部门的委托,协助做好汽车行业、地区经济发展调查研究,对与汽车行业发展有关的技术、经济政策和法规、规章的运行进行调研,及时向政府部门反映行业的意见和建议。
  二、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利益,向政府部门反映行业的或多数会员单位共同的意见和要求。
  三、开展行业在深化改革、生产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调查研究,为政府部门提供政策调整的建议。
  四、组建行业信息网络,办好行业综合信息刊物,经政府部门同意和授权进行行业统计,收集、分析、发布行业信息。
  五、经政府部门授权和委托,参与制定行业规划。对行业内重大的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投资与开发项目进行前期论证。
  六、协助政府组织制定、修订行业技术、经济、管理等各类标准,开展行检、行评,并组织推进标准的贯彻实施。
  七、参与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的有关工作,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并参与资质的审查。
  八、根据行业的特点,制定本行业的“行规行约”,建立行业自律性机制,规范行业自我管理行为,促进企业公平竞争。
  九、开展咨询服务、专业培训和组织经济工作交流活动,接受行业重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前期论证工作。
  十、与国内外同行业协会建立联系,组织企业开展各种形式的国际技术交流与合作的活动。
  十一、发展行业和社会公益事业,本着自立、自治、自养的原则,积极发展社团经济,用以支持协会的事业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鲁社证字第00986号/社团代码:502843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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